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1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东莞市住建局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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