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已过,当我们还沉浸在沈阳新房楼市“渡劫成仙”的喜悦中时,二手房市场也同样在“暗潮涌动”中……
据链家数据统计,截止6月30日沈阳在售的二手房已经达到套。
而据链接进一步数据统计显示,从今年1月开始沈阳的二手房新增房源一直处于持续增长中,尽管2月受疫情影响新增量略低于1月,但是也要高于去年下半年,并且在3月迎来一个跳跃式增长。
面对这么多可以选择的二手房,你是不是心里也开始有些犯嘀咕了?
注意,在买二手房时,你千万要小心了,别入了下面这些新坑……
现期坑一:
“居住权”的归属
在今年两会期间,一部被誉为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诞生——《民法典》,这部守护我们从出生到去世的“法典”将于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一些新的权利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其中就涉及到你在买二手房时的“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修订中新增加的一项重要“用益物权”,在《民法典》中对居住权做了以下定义: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只看上述条文你可能不理解怎么回事,那么我们就来举个例子。
假如去年火热的电视剧《都挺好》中的苏大强留下一份遗嘱:规定他的房子,在他去世后由他的儿子苏明成继承,但只要他的保姆蔡根花宝贝还活着,就有居住权。
并且这个“居住权”被通过正式文本记录,并向“登记机构”申请了居住登记权,那么居住权就正式设立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只能由菜根花宝贝自己享受,苏大强的这个房子不能出租、居住权也不能转让和继承,只有当菜根花宝贝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她去世后,居住权才能消失。
在居住权生效期间,房屋所有人也就是苏大强是不能收回房屋的,菜根花宝贝的居住权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苏大强反悔了想把这套房子卖出去,他的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可以转移的。假如苏明玉花钱买了这套房子,但仍不能将菜根花宝贝赶走,因为居住权仍然生效,直到菜根花宝贝去世为止。
说到这里,你应该能看懂了,当你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里面有没有“仍然生效的居住权”。
所以未来二手房买卖中,你需要查询居住权登记记录的,因为根据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新的房屋产权人是无法剥夺房屋居住权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买的二手房里有“居住权人”,那么即使你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你也是住不进去的。
现期坑二:
“抵押权”的处理
在购买二手房时,有一点是我们必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