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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热点与避坑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签订技巧:

本条款是对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装修装饰被损坏,而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

风险提示: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是赠送还是购买约定不清;

2.现状描述不清,比如是否正常运转等等;

3.设施设备的价格及出现问题后的计算价值如何确定;

4.价值几倍的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支持的问题。

老王建议:

1.合同附件二中一定明确设施设备的取得,是否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2.设备、装饰一定描述清楚,建议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记录真实情况;

3.直接对设备、装饰等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价,作为以后主张损失的参考。这样可以避免出现问题后,双方对于价值无法达成一致,通过法院鉴定无疑会增加案件的处理时间和难度。

4.赔偿几倍作为督促及警示作用是有必要的,虽然违约金过高会存在被调整的风险。

因为,在二手房买卖中,协议如果没有对特别事项作出特别约定,应为按现状买卖,买卖标的应当包含装修在内;其次,买方在购房时已经实地查看了房屋,应对房屋状况有所了解,虽然买方在交房时已经提出这些问题,但买方接收房屋的行为可视为对房屋、装修验收合格。

四、常见争议:

破坏装修要赔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侯润宇、苏嘉JIASU与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号:()沪民初号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原告与被告就系争房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向其支付房屋尾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本案的第一个争议焦点在于被告逾期支付万元是否应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此,本院认为,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付万元的期限为年3月15日前,但根据原告和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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