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从二手车市场低价购买了一辆房车后,想着追寻远方,可在年检时却被告知车架号处有打磨痕迹,无法通过年检。李女士认为,卖家存在消费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款和三倍赔偿。4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房山法院长沟法庭获悉,法院判决卖家返还购车款。
据了解,年李女士与某贸易公司、田先生签订了《二手拖挂房车买卖协议》,约定李女士购买某贸易公司、田先生的一辆房车。在付清购车款后,李女士便提走了涉案房车。
后李女士在车辆年检时,却遭遇车辆检测公司审核不通过。车辆检测公司称,涉案房车的 性检查项目不合格,车架号所属部件有打磨痕迹。李女士认为涉案房车存在两个车架号,某贸易公司、田先生存在消费欺诈,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要求赔偿3倍购车款。
某贸易公司、田先生认为,自身无违约、欺诈行为,并提出反诉,请求李女士继续履行《二手拖挂房车买卖协议》,办理涉案车辆的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