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之声栏目获悉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
东莞市成交活跃住宅小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表显示:东莞城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 为南城片区万科金域华府,参考价为元/平方米;松山湖片区 参考价为元/平方米。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1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秩序,现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