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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不出具这两份声明书,二手房合同不要签

以后买二手房的各位老铁们注意了,新的民法典中关于房产居住权的规定就要正式实施了!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卖家如果没有给你这两份重要的声明书的话,即便你是交完钱过完户了,有可能这套房子你都住不进去,甚至你都没有权力对外出租!以后在我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看到房东亲笔签字的这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承诺书,一个是房子没有设立租赁承诺书。居住权是今年以来一个新的规定,房主有权向任何人设立居住权,房东在卖这个房子之前,如果向他人设立了居住权,这个人理论上是可以在这个房子住到去世,而你买的房子,即便是过了户还是没有权利把人家给赶走,所以一定要看到卖家出具的没有设立居住权承诺书。另外一个规定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卖家如果在卖这套房子之前如果已经对外出租,而你过完户后如果租期没有到期,承租人还是可以继续在房子里面住,你同样没有理由将别人赶走,所以卖家必须承诺这个房屋没有设立租赁权。 最后,如果正在交易的这套房子已经设立了居住权,那么除了卖家要签署声明书以外,被设立居住权的人也要签署放弃居住权声明书,走完这几个流程,才能保证你的二手房安全交易。听懂了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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