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行*管理局今日共同发布关于修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北京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公布,并于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旧版合同不再使用。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行*管理局今日共同发布关于修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北京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公布,并于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旧版合同不再使用。《通知》全文如下:关于修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发〔〕50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区工商分局,房地产经纪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买卖。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三、本示范文本自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BF--)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BF--)不再推行使用。当事人可登录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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